你還有勞退舊制的累積嗎?最近突然研究勞退舊制,發現我可能有一筆可以領,用勞保e化系統,調出我的勞保加保資料和勞退,同時把我的資料告訴AI,看看是不是還有的領。
94年7月開始轉到勞退新制
我在A公司做了13年,後來A公司被B公司合併,年資承接,其中勞退舊制有2.5年
我被留任,繼續在B公司做了8年,然後自行離職退休
所以我等於在同一家公司做了21年然後退休
但退休的時候54歲多,未滿55歲我現在已經年滿55歲了,AI告訴我有機會領這勞退舊制2.5年的退休金,可以跟公司人資問問,結果我問了人資,人資也問了主管機關,結論就是我在離職的當下還未滿55歲,就算我現在已經滿55歲了也無法追溯。
根據勞基法第 53 條,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,符合「15年+55歲」、「25年以上」、「10年+60歲」任一條件,即可主動申請退休,雇主不得拒絕。
我在準備退休的時候,沒有去考慮到還有勞退舊制的累積,如果當時能夠往後延半年,等滿55歲再離開,那這2.5年的勞退舊制就可以領了,以我的投保薪資可以領到20幾萬。
如果你在94年7月以前就開始工作,而且到現在還在同一家公司,就要注意一下是否還有勞退舊制,別讓你的權利損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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